8月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顯示,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加強金融監管,防范化解風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修訂形成《保險資產風險分類辦法(征求意見稿)》,現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保險資金的投資領域相對廣泛,包括固定收益類、權益類、不動產類資產以及各類金融產品,不僅面臨利率風險和信用風險,還面臨權益價格風險、房地產價格風險等。國際監管規則對商業銀行資產風險分類及結果運用規定比較明確,但對保險資產風險分類尚缺乏通行的規則。借鑒商業銀行監管實踐經驗,《征求意見稿》對固定收益類資產風險分類實行五分類法,即正常類、關注類、次級類、可疑類、損失類,同時對股權類和不動產類資產實行三分類法,即正常類、風險類、損失類,對金融產品風險分類提出了穿透要求。
據該負責人介紹,《征求意見稿》按照資產風險實質確定資產的分類范圍,有利于全面評估保險公司投資風險,真實反映資產質量。在分類標準方面,《征求意見稿》調整了固定收益類資產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天數、減值準備比例等標準,與商業銀行保持一致;增加了利益相關方風險管理狀況、抵質押物質量等內容,豐富風險分類標準的內外部因素;明確了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的定性和定量標準,要求穿透識別被投資企業或不動產項目相關主體的風險狀況,根據底層資產出現風險情形占比以及預計損失率指標來判斷資產分類檔次等。
該負責人表示,《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保險公司重點關注不良資產或風險資產、頻繁下調分類的資產,以及公允價值長期低于賬面價值的長期股權投資等資產,動態監測風險變動趨勢,深入分析風險成因,充分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及時采取風險防范及處置措施。實踐中,多數保險公司將資產分類情況納入公司績效考核。同時,監管定期監測固定收益類資產不良率、風險資產占比、損失資產占比等指標,有針對性地開展風險提示、進行早期干預,并逐步將風險分類結果納入機構分類監管以及非現場監測等,提升監管制度協同性。(中證金牛座 陳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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